社團法人臺灣媽媽排球隊促進會組織章程草案
分類:王和家排球運動推廣工作室
2009/04/03 12:04
台灣媽媽排球隊促進會組織章程草案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成立大會通過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年度會員大會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內政部台內社字第 號函准予備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臺灣媽媽媽排球隊促進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Taiwan 」(簡稱TA )。
第二條 本會之成立係以結合國內熱衷排球體育運動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社會賢達,引用國內外有關媽媽排球運動之發展經驗,共同研究媽媽排球運動管理相關領域知識,協助解決實務問題,提昇促進及推動國內各地政府單位,學校,機關,社團,社區,公民營企業,普遍成立媽媽排球隊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以中華民國所轄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
第五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發行媽媽排球體育運動專業刊物;設置網站宣傳。
二、接受有關機關委託專案研究;
三、辦理相關研討會國內外交流活動;舉辦論壇、觀模比賽。
四、提供相關諮詢服務;定期舉辦全國性及區域性比賽。
五、其他。
第六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本會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任務主要為教育部及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下列五類: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廿歲,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暨照章繳納會費後,得為本會個人會員。
二、永久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廿歲,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暨照章繳納會費後,得為本會永久會員。
三、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暨照章繳納會費後,得為本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應推派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四、學生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廿歲,且具學生身分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暨照章繳納會費,得為本會學生會員。
五、榮譽會員:凡對本會捐款一次超過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之個人、公私機構及團體,或對本會推行之工作有特殊貢獻經本會會員推薦之個人,經由理事會議通過,得為本會榮譽會員。
第八條 本會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學生會員不具前揭權力。
第九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二年未繳納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本會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第十二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述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第三章 組織及職員
第十三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休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職權;監事會為監察機構。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及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四、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五、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六、議決本會財產之處分。
七、議決本會之解散。
八、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本會置理事三十一人、監事九人,由會員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
事會。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依計票情形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二人,
候補監事一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
第十六條 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審定會員之資格。
二、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三、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
四、聘免幹事部人員。
五、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六、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七條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九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一至二人為副理事長。
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
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指定一名副理事長代理之。
理事長、副理事長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十八條 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決算。
三、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十九條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二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由常務監事互推選一人,擔任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二十條 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
為限。
第二十一條 理事、監事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一、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
二、因故請辭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二十二條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副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但秘書長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
員擔任。
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訂之。
第二十三條 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通過後實施,變更時亦同。
第二十四條 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一人、顧問若干人,其聘期與理事、
監事之任期同。
第四章 會議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十五日前通知之。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第二十六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二十七條 會員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章程之訂定與變更、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理事及監事之罷免、財產之處分、本會之解散及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應有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章程之變更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
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之同意行之。
本會之解散,得隨時以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定解散之。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監事會每六個月各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
會議。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
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九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壹仟元;學生會員新台幣伍百元;團體會員新台幣貳仟元;永久會員新台幣貳萬元。
會費必須於入會時繳納。
二、常年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壹仟元;學生會員新台幣伍佰元,團體會員新台幣貳仟元,永久會員免繳常年會費。
三、會員捐款。
四、委託收益。
五、基金及其孳息。
六、其他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 一月一日 起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第三十二條 本會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提會員大會(會員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則先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會員大會如未能如期召開,則先報主管機關)。
第三十三條 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歸本會所在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
更時亦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本會 年 月 日 第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修正通過。
2009年9月20日 星期日
徵求臺灣地產資訊發展基金會共同發起人/提案書-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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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策略聯盟 整合地產資源
建立千萬筆地產資料庫 開啟佰億事業契機
公開徵求全國30位發起人 1000位永久會員
共同創辦 地產資訊發展文教基金會
報禁開放與網際網路風雲崛起,因緣際會的成就一個無遠弗屆的跨世紀事業,此一融合平面與電子的二
合一新媒體產業正蓄勢待發。
報禁開放是政府一大德政,也立即吸引政商人士投入。部份急功近利的人,卻遭滑鐵爐。探討其中失敗
的因素必然很多,但是產品同質重疊與經營理念不適應是主因。以二大報業為目標企圖分食的作法並無必要。
其實在既有泛濫的媒體市場做出區隔,建立新大陸,將為報紙最賣座的地產廣告資源獨立使用,配合網路科技
發展出,以地產為導向的情報產業,將有無限的空間。
網際網路的興起百家爭鳴,同樣引起一窩風跟進的亂象,除了部分業者基於理想,看好前途外,國內尚
無轟轟烈烈成功的個案。而為數眾多的網路資訊公司陷入僵局,原因不外是資訊產品不全,沒有商業價值,開
拓業務不夠強勢,加上國內的大環境,尚處開發狀態並未臻成熟,須要有過渡作法,結合相關事業共同帶動。
以地產業為例,幾家大廠牌房屋公司有能力自設網站,亦有相中地產資源的網路業打前峰,其實用性如何?均
有待考驗。
筆者任平面『分類廣告』的研發工作長達20年,深悉分類廣告的多寡正主宰一家報紙的生存,難怪各大
報紙在既得利益下展開保防與爭奪之戰。在台灣報業數十年來時勢造英雄,成就了人見人羨的報業王國,也使
報紙企業邁入新里程。可惜分類廣告仍承襲數十年前的模樣,未因時代革新的需求改版,反而好似違章建築擁
擠的刊在緊縮的版面上。
待售的房屋分類廣告限於規格,刊在報紙上資訊不全,使得交易速度緩慢,成本增加。此外,除了極少數
有售屋壓力的售屋者,不得不委託仲介代售外,尚有為數眾多的自售族群,更須有刊載售屋資訊新媒體〈目前傳
統的報紙媒體全被仲介業包版佔據,自售屋刊載之比例及效果不大〉,現在的媒體雖然是仲介業勉強要用的選擇,
在廣告效力漸失的現況下,即將面臨新媒體的挑戰。
筆者35年前,以推銷員身份,同時在台灣時報開闢汽車超級市場分類廣告、專欄舉辦汽車大展,開闢事務機
器專欄,協助發起成立高雄事務器械公會任籌備總幹事。10年前以房屋仲介業身份,於民眾日報開闢售屋分類廣告版
亦協助成立高市房屋經紀協會〈仲介公會前身〉任籌備總幹事,後陸續應邀開創中國時報南部版房屋分類廣告版,77
年創辦雅族雜誌(連續多年榮獲高雄市政府新聞處市政金輪獎),民國80年.前往台北與前鋒日報合作中國地產時報,
為國內第一家地產專業報,採用電傳視訊建立地產電腦資料庫,獲全省房屋仲介業熱烈支持,提供售屋資料及連線的有
信義、太平洋、住商、力霸、中信、僑福、震達、隆泉、稻草人、標緻、僑士、ERA等之台北縣市、桃園、台中、嘉義
、台南、高雄、等全省各大仲介公司。當時並蒙省房屋仲介聯合理事長林南生〈兼任台南理事長〉、台北市公會王應傑
理事長、台北縣張明德理事長、台中市翁江源理事長、桃園游日正理事長、高雄市鄭震源理事長等大力支持。
筆者曾接受嚴格推銷養成訓練,一旦確定目標則不畏艱難達成。從過去在汽車、事務機器及房屋仲介三個行業的
開發模式中,均能克服萬難佈建成功。觀諸國內不乏有心人士知道整合業界資源是利人利己的事業。但在面對一盤散沙
,甚至競爭激烈的同業面前,往往知難而退,若無強勢執行力,與成功開發經驗者要想完成房屋同業資訊
全面整合運用,恐遙不可及。即使透過公會運作,亦難全面響應(有些公會存在利害糾葛或派系林立)而未加入公會之業
者也不在少數,個體散戶及自售屋主更佔沉默的大多數,任由少數業者苦稱場面,始終不成氣候。
地產資料庫的規劃,以地產加值網路的專業走向建立公信力,除了待售物件,成交行情、土地資料、法拍、建材
、地產從業人員名錄、建築師、代書、建設公司等相關資料輸入,免費提供給買賣雙方使用。
一百萬筆地產上市物件要搜集上網,並非天方夜譚。以筆者民國80年創辦中國地產時報的經驗,一天可以輸入三
千筆,而今天的技術設備更成熟,假使一天伍千筆,則半年即可完成百萬筆之佈建,資料的更新整理及運用,可以轉換
的商業價值及國內、外有意使用連線的人,約有數十萬人的市場。
根據報載,電子資料庫在日本早已蔚為產業,其年產值達30億美元,日本產業競爭之所以能夠凌駕全球,即在於
日本政府、各公協會、財團法人,到民間業者各個資訊體系均逐一建立、整合成一個完整的情報機器,並經由各單位製
作的產業、產品、市場、技術及調查報告,其商情均能迅速匯集成為業者參考資訊。
資訊產業是明日之星,冒然投入有的成了先烈砲灰,有方法、有實力的人可以預見未來的成就驚人。即使不想成
為巨霸,在激烈的競爭中,亦不得不投以巨資加入網際網路的運動當中,否則將面臨淘汰的命運。佔市場大多數的小公
司有必要整合,以增加籌碼。筆者無意巴結大公司,亦不看輕弱小的業者或散戶,希望能以客觀的定位,打破業界門戶之
見,以現有的社會資源整合運用,利益共生。
筆者近10年從事地產資訊的開發工作,身經百戰,跑遍全省319個鄉鎮。看到大多數有理念的經營者,亦有少數
僥倖成功的人。中國人喜歡唯我獨尊,誰也不服氣誰。要想推動成立基金會,要談資源共享似乎不易,好在一切隨緣,
在大勢所趨之下,自有水到渠成之日。
地產巨富比比皆是,募集資金看似不難。曾有人認為以筆者現有之KNOW HOW可值仟萬身價,願立即簽立合作
協議書。過去亦有業者願號召募集伍仟萬及某一連鎖房屋業者願出資仟萬合辦,由於當時已先應允他人而作罷。近幾個
月重新出發展開徵募工作以來,覺得採納 高仲炯 教授(前中山大學資訊管理所長)之建議嚐試以招募基金方式運作,讓
筆者之經驗歸公,公開徵求30位發起人,1000位永久會員。並歡迎相關協力廠商合作、來者不拒、共創大業。不論是
個人或公司,只要提供現有資源合作,即有錢出錢、有設備出設備、有技術出技術,遊戲規則大家來訂,資源共享生、
利益共享。竭誠歡迎 ~~~
⊙ 有銷售通路之企業 ⊙ 網路資訊業 ⊙ 報紙、雜誌、印刷業 ⊙ 衛星頻道、廣播電台
⊙ 地產專業人員 (建築師、代書、房屋銷售、市調廣銷)
預計籌辦
中華地產時報 (分別為高雄、台南、台中、台北等地產版)
中華地產雜誌 (周刊、月刊) / 中華地產廣播、電視頻道
中華地產電子報 /中華地產展覽館 /中華地產資訊發展基金會
筆者部份經歷如下:台灣時報.分類廣告課長、企劃課長.促進課長 民眾日報、中國時報南部.房屋分類廣告開版人
中國晨報採訪主任、總經理 中國地產時報創辦人、總經理 雅族雜誌創辦人、社長. 萬佛公報創辦人兼社長
台灣省房屋仲介公會聯合會 仲介人雜誌名譽社長 高雄市事務器械商業同業公會創辦人.籌備總幹事
高雄市房屋經紀協會創辦人.籌備總幹事
筆者可提供說明並備資料:
1. 籌辦地產時報企劃書 2. 地產時報與房屋仲介業策略聯盟企劃書 3. 地產時報建立通路招募加盟者企劃書
(1991年完稿 .2008年重新提案.再度啟動)yeh1535@yahoo.com.tw http;//tw.myblog.yahoo.com/yeh1535
發起人 葉承孝 敬啟
備註欄.筆者同步發起海峽兩岸地產資訊發展基金會.海峽兩岸宗教文化創意暨會議展覽國際交流基金會會.海峽
兩岸選美暨周邊產業交流基金會.海峽兩岸中華名人.名店.名品.名師基金會.臺灣愛心便當慈善基金會
..簡章備索.歡迎共襄盛舉.歡迎共同發起參與!
中國地產時報更名復刊計劃 著作權人/葉承孝
一.中國地產時報緣起緣滅之始末
二.延續經驗更名復刊機不可失
三.中華地產時報集資募股之方式
四.中華地產時報相關業務
五.中華地產時報之營運計劃簡述
六,中華地產電子報之營運計劃(另擬)
七.中華地產雜誌(月刊)之營運計劃(另擬)
八.中華地產展覽公司之營運計劃(另擬)
九.創辦人之權利義務
十.結論
一 、中國地產時報緣起緣落之由來
1992年7月創辦人葉承孝徵得前鋒日報以董事長方鳴為首的股東16人合組成立中國地產時報,預計每股出資100
萬元,實際則出資約40萬元。該報亦由方鳴任董事長,胡耀坤任發行人,劉肇平任社長,並經董事會授權葉承孝(以下
稱本人)為總經理全權經營。
本人即迅速展開工作於9月25日正式創刊,採每日出報全省發行,在高雄、台南、台中、桃園台北等全省電腦連
線,當時並獲台灣省房屋仲介公會兼台南市房屋仲介公會理事長林南生(現任省議員)高市公會理事長鄭震源,台中市公
會理事長翁江源(現任省公會理事長),台北縣公會理事長張明德,台北市公會理事長王應傑(現任全國聯合公會理事長)等
熱心支持,並蒙日BA仲介聯盟,住商不動產聯盟,太平洋、信義、中信、震達、隆泉、稻草人、僑褐、振達、僑士、日
捷、互助、正旦、標緻、愛鄉、東南、新源、凌雲、旺利、力霸、巨東、東林傳家堡、廣強、天春、大樺、大業、裕億
、貴族、中央、陸發、東緯、金鑽、宗揚、威盛、家福、豐田、巨霸、皇帝等全省各大房屋仲介公司提供售屋資料刊登。
中國地產時報總杜設在台北新店前鋒日報,每日接收自台東,花蓮,宜蘭,台北縣市,基隆;桃竹苗,中彰投,雲嘉
南,高雄等電傳物件,經過處理分類刊登,每日出版,在出版發行月餘,曾獲各界好評(日本,美國均有來電訊問)部份
較積極的仲介公司亦開始洽談合作細節,前途表現樂觀。投資中國地產時報的股東為前鋒日報原班人馬,平均年齡六十
歲以上,均為沙場老將,所辦理的招標新聞一支獨秀,亦曾創辦國內第一家股票專業報獲利甚豐,可惜對於房地產同無
淵源,股東積極與被動呈兩極化反應,本人與該團體亦不認識,僅憑毛遂自薦一通電話打到台北,後專程此上住在前鋒
日報之工廠1992年7月隻身赴北作簡報,再設計樣報經全體股東同意創刊,再招兵買馬應徵人員一手所練,個人並全省
巡迥拜訪各公會及業者建立搪點。自7月提供計劃並與股東報告,8月出樣報,9月25日正式出刊,大約到口口月份停刊,本人深感孤軍奮戰並無意義,遂在股東會融洽氣氛下同意轉讓予某有意承接之房屋仲介公司,到此告一段落。据悉嗣後
該報不知何故並未出刊。
瞻前顧後得失參半
1、1992年中國地產時報即以全國地產資訊電腦連線首開地產資料庫網路之先河,為網際網路地產資料國際化提供了可
行的方向與寶貴的經驗。
2、以當時的技術與環境,能夠在三個月內創辦一份全國電腦連線的專業報紙,並獲致全國房仲業者的肯定與支持,打破
門戶之見,突破性整合全國各大房仲公司的上市物件,公開透明的進入本報資料庫並列印在報紙上為房屋仲介業帶來良
性的示範作用,亦為當時購屋消費者迅速提供正確豐富的房屋資訊。
3、中國地產時報正式出報月餘,在每日出報每日更新資訊每日都有新公司加入提供新資訊的情況下,完全無失誤的每日
按時出報,並發行至全省各地,以有限的人力經費,做完美的演出,所有工作人員士氣如虹發揮最高的想像力、股東雖
不甚明瞭卻能充份授權使經營者在業務上盡情發揮,為當時的短暫過程,留下驕傲的記錄,是本案成功之處。
4、本案唯一失敗的原因乃創辦人葉承孝僅憑滿腔熱血在獲得前鋒日報願意投資為最大心願,當時在合作之初並未明確規
範所有權與經營權及智慧財產權之合理共生條件,雖具有乾股及總經理身份亦能在業務上全權經營,而實際上卻有寄人
籬下之感,立場尷尬。尤其在短時間內加入一個高齡封建的團體,股東雖有辦報的經驗,卻缺乏地產的專業背景,未凝具
強烈的企圖心與使命感,沒有完整的財務規劃,採用各說各話的合夥組織整合共識費力傷神,本人從一個陌生人進入,在
未能充分培養感情及避免造成該團體裂痕終於選擇停止合作的決定,對于暗中大刀支持的股東,至今仍感愧疚不已。
二.延續寶貴經驗更名復刊契機再現
1992年中國地產時報以地產專業報紙的面目出現在台灣應是一次空前的嗜試,其意義是多重的,雖然出報僅有
月餘,卻已不難看出發展的空間,及開創成為永續事業的契機,洞燭機先,機不可失。近來電腦網際網路INTERENT
所造成的狂熱及資訊業的飛快成長,由網路發展及主導的時代已經到來,若能運用日趨成熟的網路技術及懂得建立地
產資料庫的KNOWHOW,延伸過去的寶貴經驗,投入開發以房地產為主的平面報紙媒體,網路電子報媒體,及有線電
視地產頻道,地產展覽公司及地產雜誌等,其所產生的龐大商機及對人類所提供有關住的資訊服務,無疑是一項不朽的
創作。為了延續過去的實戰記錄,及方便市場的開發,中國地產時報除了股東重組及作法更多元化外,宜以名稱一字之
別更名為中華地產時報企業集團。
三 、中華地產時報企業集團集資募股方式
1、籌辦發起股東預定新台幣貳仟萬找出相關行業具有共同發展背景的人為股東,例如房地產業者,電腦相關業者
傳播媒體業者,及學者專家。
2、籌辦發起股東應擬具有較優惠的酬庸方式,發揮以較少資金創大業的模式,以迎接未來更大的財團或資金介入時
,能分享共同創業的代價,不致被日後因為業務成長需要而引進財團或大資金時被大股東所併吞。
3、發起股東亦可採用策略聯盟方式引進,以現有資源整合方式或團結週邊資源際共同成立,例如找印刷廠電腦網路業
,建築地產業,電子媒體等成立聯盟方式,發行通路亦可採異業結盟方式,找目前已具有現成通路的產業合作以降低開
發成本,利潤分享互惠互助的原則並可縮短市場開發的時間 例如AHcalI尋易等
4、成立母公司以掌控相關業務,執行推動各項事務。母公司之決策小組決定公司營運方針及進度表進行公開招商公開募
股之動作,由於母公司採精兵政策,管銷不致太高。其各相關子公司則依計分階段成立。
四、中華地產時報企業集團相關業務
]、中華地產資訊網路公司
2、中華地產時報、中華地產周報、
3、中華地產電子報、中華地產電視頻道
4、中華地產展覽公司
5、中華地產雜誌
五、中華地產時報營運計劃
A、市場區隔/集中火力第一階段以大台北生活圈為規劃,包括台北基隆、桃園,在這一目標區域內佈建電腦站或辦事
握點,進行全面拜訪調查,從地產業界中找出A(願意)或日(有望)客戶,並採異業結盟或運用各型通路,以迎接自售型
散戶運用本媒體,刊登售屋資訊
B、建立地產資料庫,以中華地產電子報設立網路,其資料來源分成大宗物件已簽約的大型連鎖仲介公司或特約公會
會員及零星物件(小仲介公司,代書或單幫客)或自售型散戶,其資料可每日更新,直至該物件售出為止,以累積大台
北區所有推案工地;待售物件,成交行情,法院拍買資訊,出租資訊,建材資訊等,24/Jh時開放網友使用。
C、平面媒體中華地產時報與電子報互相搭配演出,由於報紙具有便於索閱易讀及資料建立的確定性,可以彌補網路
使用不足的部分,以展開報紙業務為主的作業模式可採漸進的方式,初期前三至六個月以房地產銷售周期的習慣於每
周六出報一次,亦可在重要假日增加出報次數及數量。每次出報最少20萬份(以重量級的姿態出現來造成強勢媒體的影
響力)每份4~5大張,共16P,每P可容納房屋資料272件,每期可刊售屋資訊預料為40叨件,以20萬份的發行量欲
招攬大型預售推案廣告不難。刊登物件的刊登費及實報紙的零售收入及使用網路資訊的固定會員訂戶以平衡收支為初
期作法,為加速報紙的效果,可依推案公司的需要來機動調整印報量增加出報日期,直至達到每日出報,全省發行造
成全國獨家領先的地產權威媒體,使之成為地產買賣的唯一選擇。
D、預期收支規劃/.電子媒體一中華地產電子報吸收會員,目標口萬人次,每一人入會月費口nn元,共為口nn,
.0000元,月會費口00元,每月收入口nn,nnnn元,會員可每月免費取得中華地產時報一份.2.中華地產時報零售
攤位寄賣(或與7-巨匕日V三N等連鎖超商特約零售)每份僅回收十元,則以勺0000份為目標可收口00,000元,3,刊
登銷售物件刊登費每件口00元,每份報紙以3000條計則可收入300,.000,4.大預售推案廣告每段每行口nn元以口
P全版廣告計260,o00.5.若以台北地區地產相關人員為對象,包括銀行,保險,徵信人員,代書,建材,裝磺等以地
產密切關係者以口0萬人計.其預估收入為入會費口n萬人乘100=口0,00o'oo0(口仟萬)月會費口nn乘口n萬人=口0,
000,000(口仟萬)物件刊登費每件勺nn元乘ln萬筆二日0,000,000(口仟萬\6.電子媒體以吸收會員為主,預計收入
/HoMEpApG廣告刊登費預計日00,000,000(口仟萬)7.平面媒體之收入則以平衡印刷人事費為考量.備註/若能以平
面媒體來平衡管銷及印刷等成本,則電子媒體為附加純利潤.E、中華地產時報不但可成為業者利用的管道,對於缺
乏大量充足而正確資訊的購屋消費者而言,更具有迫切的需要,對於住宅資訊的使用人而言保守估計,全省應有50萬
以上的市場,尤其未來和大陸香港的關係密切,房地產流通的速度加快.,地產資料庫的建立和大陸的連線作業更是指
日可待,其隱藏的龐大商機難以估計。
創辦人之權力義務及要求
1. 記取前車之鑑,應有保障創辦人智慧財產權之措施,對於創辦人之永續經營宜有回饋條件,由於報紙為專家經營的
特殊行業.應劃分所有權及經營權之約定,以免外行領導內行。
2.電腦軟體技術應有妥善的規劃及長期合作的條件,負責研發執行的人應為重要股東。
3.考慮成為股票上市公開發行的事業,應有專家輔導的準備。
4.需有足夠的財力後盾及建全的財務規劃,能應付加速成長的幅度。
5.豐富的經驗,確實的執行力及正確的策略,配合好的合作夥伴及充沛的財力都是成功的因素.
十,結論/
在lNT三RN日T的主導之下,販賣資訊的產業將會成為人類新寵,媒體也進入產品區隔極度專業的領域,消費者將依
需要去選擇,過去依附在綜合報紙上的地產分類廣告,將有可能被專業的地產媒體取代。在消費導向的時代趨勢之下,
地產媒體的掘起,目有其時代使命。容納全國的租售物件,成交行情,土地資料,建材資料,其容納的將是數百萬筆的
資料,若能妥加處理並成為商品,其轉換的商機及財富,將是難以估計的,能夠適時展開行動,將是成功的關鍵,而打
開寶藏的鑰匙,正握在我們手中。
本文有著作權.
2009年9月19日 星期六
台灣健康減重研究發展協會 發起書 起草/葉承孝

台灣健康減重研究發展協會 發起書 起草/葉承孝
一、 緣由/
最新醫學研究證實肥胖會造成癌症與十大死亡原因息息相關,其延伸各種慢性病影響人民生活品質,危害家庭幸福生計,浪費醫藥資源影響國力;肥胖幾已成為全民公敵。
據非正式統計,台灣約有1000萬人需要減肥;市場產值達1000億,減肥雖已蔚為全民運動,但不當減肥勞神傷財仍時有所聞;推廣健康減重此其時矣!
二、 宗旨/
提倡健康減重觀念,研究推動均衡營養自然減種方法,發展健康減重事業。
三、 目的/
邀請專家學者有識之士,共同響應參予透過交流互動,自台灣社區出發,遍佈國內並向大陸發展。
四、 辦法/
1. 發起成立台灣健康減重研究發展協會〈含學會、健康俱樂部等相關組織〉並在大陸相繼成立分支機構。
2. 與大陸成立對口單位交流合作或異業結盟,在大陸各地成立分支單位發展業務。
3. 聘請專家學者舉辦研討會、演講會、園遊會。
4. 成立社區健康減重俱樂部,培訓推廣人才舉辦創業班、減重班等。
5. 舉辦專業健康減重世紀博覽會,向世界招商取經觀摩。
6. 設立網站、平面媒體、電視頻道以提倡健康減重觀念,發展健康減重相關產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敬邀閣下擔任發起人
一、 敬請表態有意擔任之總會職務。
二、 各縣市發起人除將擔任總會之各項職務,〈總會理監事、及各委員會招集人〉 另可擔任各所屬縣市之分會會長、總幹事、顧問等。
三、 懇請各發起人踴躍推薦熱心之朋友共襄盛舉。
四、 採取先表態先登記之方式。
五、 二○○九年九月十九日
2009年9月18日 星期五
檳榔亡國乎?救國乎? 本報記者/葉承孝

檳榔亡國乎?救國乎? 本報記者/葉承孝
檳榔亡國論出自民國八十年台大牙醫系教授韓良俊所主張,以此一似是而非輕描淡寫的名詞,卻令檳榔業應聲斃命。對於依賴檳榔生存的三百萬從業人員,防佛挨了一記核子彈,幾乎面臨連根拔起的命運。
根據高雄市檳榔工會名譽理事長張明顯說:檳榔業自民國六、七十年代以來的十多年黃金時期,對於台灣的農、工、商業有直接或間接的貢獻。這段期間為增加台灣生產力、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的重要階段。講得明白一點;沒有檳榔就沒有台灣慇勤安定的勞動力。在當時的社會、檳榔簡直成為台灣人的寄託與動力!如果說:沒有檳榔、就沒有今日繁榮安定的台灣、似乎也並不為過。
吃檳榔是否會致癌、?相信會有不同論點;我們有興趣邀請各方專家、學者,提供資料、招開辯論會或學術研討會!針對改進檳榔的食用方法、及提升檳榔業的經營價值,作出可行的方案。究竟檳榔是台灣國寶、或是台灣人之恥?在在關切三百萬人的生記,及數百萬國人的健康。
檳榔攤大多為居要塞、是台灣本土的最早的7-11。數量之大約有數萬攤至數十萬攤之多,是一個可怕的、了不起的商業通路。這也是台灣之最、在世界其他國家絕無僅有。如何善加利用這些檳榔攤?作守望相助、公共服務,或創造其他的商業價值,有賴政府及企業的重視。
台灣學者提出檳榔亡國論?日本學者提出高爾夫球亡國論!與台灣的高污染工業、被污染農業、有問題的加工食品、及生態環境的高致癌因子等相比;亡國又豈檳榔而已哉!?
(本文轉載89年4月4日民眾日報全國檳榔業座談會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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